研究资料库外交 · 人工智能 · 全球治理

外交与人工智能治理

295 条资料

中国《光明日报》

王帆:《以智能协同提升健康服务整体效能》

围绕健康优先、医疗数据共享、人机协作、区域医疗机构联动、“三医”协同与技术治理,讨论人工智能应用如何通过制度安排转化为普惠、可持续的公共健康服务;可作为AI赋能公共服务和能力建设的比较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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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《经济日报》

王俊生:《韩国算力建设直面能源挑战》

分析韩国算力基础设施布局及能源资源约束,讨论电网与储能配套、冷却技术、水资源承载和地方利益协调;作为AI发展与能力建设物质基础的国别比较材料,非全球南方AI治理合作的直接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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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《光明日报》

韩娜:《为人工智能治理锚定时代航向》

围绕人工智能治理四个“时代之问”,分析人的主体性、安全失控、伦理制度滞后和智能鸿沟等挑战;阐释开放共赢、安全可控、包容互鉴、全球共治的治理框架,重点关注全球南方能力建设与国际公共产品供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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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《光明日报》

李曾骙:《弥合智能鸿沟,中国倡议且笃行》

围绕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与智能鸿沟,讨论全球南方在算力、数据中心和国际治理参与方面的发展差距;结合《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》进展报告,阐释技术可及、自主能力、开源合作和机制化投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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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《经济日报》

《全球南方抢抓机遇实现自主发展》

林毅夫从比较优势和生产性投资出发,讨论金砖合作、全球南方自主发展及全球治理改革,分析人工智能开源普惠、数据共享与技术本地化带来的发展机会。属经济学家访谈,不是正式政策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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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;中央网信办组织编制、中国网信网公布

国家信息化“十五五”规划

“十五五”国家信息化总体规划,部署信息基础设施、智能体应用、数字治理、区域协调、网络空间国际合作、数据跨境流动及法规标准建设;该链接为官方原件入口,PDF尚未镜像入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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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2026全球治理论坛(雄安)与会代表;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发布

2026全球治理论坛(雄安)《论坛愿景文件》

2026全球治理论坛(雄安)与会各界代表形成的愿景文件。第二条强调全球南方参与国际规则制定,第七条涉及联合国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核心平台作用、平等参与、开源共享、技术可及性与风险防范。属论坛多方共识,不代表政府间正式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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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全球人工智能创新治理中心

《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》进展报告

系统回顾《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》实施两年来的进展,分析全球智能鸿沟、国际合作机制、十大行动案例与实践经验。2026全球治理论坛(雄安)期间发布;原版22页中文PDF可由外交部链接访问,尚未镜像入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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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工信部会同有关方面指导发布

国际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行动计划

全生命周期伦理、风险分类分级、能力建设;主链接为发布报道,网页全文(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平台转载);PDF附件仅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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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国联合国全球AI治理对话

首届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对话

日内瓦举行,163国代表团、逾3000人参会;四组议题涉及AI影响、弥合鸿沟(能力建设、获取和数字基础)、可信AI、人权监督。非条约谈判,无约束性共同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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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国各成员中心组成的网络;官网自述非联合国正式机构

全球人工智能能力发展网络(AICDN)

在日内瓦正式成立,以中心网络方式整合培训、开放计算与数据基础设施、知识共享等能力建设资源;中国由复旦大学全球人工智能创新治理中心作为代表机构加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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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复旦大学全球人工智能创新治理中心;联合国数字和新兴技术办公室推动

全球人工智能能力发展网络成立

复旦中心作为中方代表机构与多国机构共同牵头筹建并签约加入;体现中国AI能力建设合作由倡议和项目供给延伸至全球网络机制共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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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机制中国—金砖国家人工智能发展与合作中心

中心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成果报告

公共产品矩阵、产业智能化研究、跨境合规协作、标准与多语种应用;区分平台发布与持续落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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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机制中国工信部与东盟数字主管部门

第六次中国—东盟数字部长会议(河内)

通过《建立可持续和包容性的数字生态合作行动计划(2026—2030)》及《2026年中国—东盟数字合作计划》,涉及AI产业创新中心、数字学院、开源与数字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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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机制中国与东盟

中国—东盟自贸区3.0版升级议定书(东盟协议资料入口)

第九章数字经济含AI合作条款(Art. 9.18);条约性文件不同于政治倡议,签署不等于已生效。

中国中国政府;外交部公布

“人工智能+”国际合作倡议

五大方向:民生福祉、科技进步、产业应用、文化繁荣、人才培养;以应用合作促进全球南方共享智能红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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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,东盟相关部门参与

2025中国—东盟人工智能部长圆桌会议(南宁)

宣布启动建设中国—东盟国家AI应用合作中心、提出AI+合作行动及部长合作机制倡议;建设启动不等于中心全部项目落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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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国联合国大会(哈、吉、塔、土、乌五国共同提案)

A/RES/79/322:人工智能在为中亚可持续发展创造新机遇方面发挥的作用

聚焦中亚非军事AI能力建设:政策交流、人才培训、国际研究合作、开放模型/数据/算力获取及区域治理;注意到杜尚别区域AI中心设立倡议,不等于确认中心已运行。

欧盟独立专家起草、AI Office协调

通用AI模型实践准则

透明度、版权和系统性风险合规途径;准则自愿,法定义务不自愿。

合作机制金砖国家领导人

巴西主席国文件库

公平普惠、发展中国家权益、主权与国际合作;官方文件库可下载全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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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机制上海徐汇/中国信通院等

上海运营基地启用

启动人工智能培训、产业生态智库网络与开放课题等项目征集;征集不等于项目全部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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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中国国家网信办

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

国际合作倡议:数据跨境流动、制度兼容和能力建设;是AI治理的数据规则背景,非国际条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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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务院令第790号

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

数字交叉:数据跨境安全管理、个人信息保护和平台义务;上接三部基础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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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家网信办令第16号

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

数字交叉:优化出境评估、标准合同等适用范围、豁免与有效期;第13条明确与既有办法不一致时的适用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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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

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

外交核心/首读:总则、对外职权、目标任务、条约制度、反制、外交与领事关系、海外利益及工作保障;跨文件概念分析的重要总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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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务院办公厅

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

将《人工智能法》草案列入“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”项目;不等于已提交审议或法律已出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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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务院令第756号

缔结条约管理办法

外交核心:细化缔约名义、报批、法律审查、全权证书、批准与核准;地方缔约权限须看授权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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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

中国共产党章程(2022年修改通过)

指导与原则:总纲包含独立自主和平外交、和平发展、互利共赢、全人类共同价值、人类命运共同体、党际关系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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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家网信办令第11号

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

数字交叉:出境评估程序及条件;与2024规定不一致的部分适用后者,不能照搬旧门槛及有效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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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、外交部、商务部令第1号

对外援助管理办法

外交核心:战略规划、项目立项执行与评估、监督和援助方式;能力建设研究重点对照受援方需求、自主可持续发展能力与项目评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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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

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

数字交叉/从原中国索引迁入:数据分类分级、出境安全、外国司法执法机构调取境内数据;AI数据治理的法律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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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商务部令第4号

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

涉外支撑:国际经贸活动中外国实体行为调查与处理;与外交部反制清单分开识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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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令2020年第1号

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

援助执行与传播:援外标识使用、监督及实施主体义务;标识可见度不等于发展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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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中共中央

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(外事相关条目)

外交核心:第(四)项外事领导小组改委员会、第(十七)项海洋维权职责整合、第(三十八)项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;这是2018年改革节点,不是现行全部机构职责清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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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

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

经贸投资:境外投资宏观指导、核准备案、全过程监管、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;不是商务部办法的同名重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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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务院

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

治理原则、法律伦理、风险评估与国际合作;成文日期7月8日。国家卫健委同版转载(含四个专栏文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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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外交部、国家网信办

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

国际合作战略背景:和平、主权、共治、普惠与数字能力建设;并非AI专门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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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外交部令第2号

领事认证办法

外交核心:跨国使用公文书的印鉴、签名认证;与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适用关系另核,不能认为全部文书仍需双认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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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

涉外支撑:总体国家安全制度、海外利益安全及国际安全合作;是多项涉外反制法规的上位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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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

境外投资管理办法

经贸投资:非金融企业境外投资备案、核准及合法合规经营;与发展改革部门的投资管理制度分开识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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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财政部、外交部;财行〔2013〕516号

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

外事保障:预算、计划、团组规模、经费支出和报销;是外事执行保障,不等于外交原则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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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务院令第620号

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

海外权益:劳务合作准入、职业与安全培训、合同和突发事件处置;把保护海外人员接入组织与企业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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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

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

涉外支撑:普通、外交、公务护照及签发权限;衔接国籍、身份和对外交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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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全国人大

反分裂国家法

主权统一支撑:和平统一、反对分裂与外部干涉、法定情形下的必要措施;台湾问题属于中国内政,收录其与对外关系原则的联系,不将两岸事务归为外交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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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

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

涉外支撑:引渡条件、拒绝事由、外交联系渠道、司法审查和国务院决定;并非仅凭外交表态移交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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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联合国条约法会议

维也纳条约法公约

条约核心:条约缔结、生效、遵守解释、保留、终止;国内同意受约束程序与国际交存生效不是一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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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联合国领事关系会议

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

领事核心:领事职务、国民保护与联络、领馆及人员豁免;与领事保护条例及1990年国内条例对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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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联合国外交与豁免会议

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

外交核心:建交、使馆职务、馆舍与人员保护、特权豁免;与1986年国内条例衔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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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联合国创始文件

联合国宪章

国际法基础:主权平等、和平解决争端、禁止武力和国际合作;结合中国国内对外关系法对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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